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

脫下共享經濟的外皮

前兩年炒得沸沸揚揚的共享經濟,似乎在一小波泡沫熱潮後稍微平靜下來。

不過在大陸卻靠著這議題,延伸出許多奇特的「共享」產業,從腳踏車、到健身器材、到雨傘等都能拿來「共享」。

對於共享業者來說,似乎都抱持著改變世界的心,能夠更節約資源、能夠讓物品更有效運用,但結果是如何,其實尚未驗證(譬如有多少房子是有住人拿來共享,還是純粹拿空屋出租)。




不過脫下共享經濟這名詞,我看到的還是三件事:

1.本質還是租賃

此處的租賃包含B2C,以及C2C。B2C的租賃是業者對客戶,由業者持有資產,把資產拿出來租賃給客戶,包含分時計價車輛、租用腳踏車、共用雨傘或健身器材等。

C2C的租賃是客戶拿自己的財產,與其他客戶分享,譬如自己的時間幫忙開車跑腿,或自己的車輛來載人,或出租自家客廳沙發等。

2.評價與信用有了價值

租賃不是新招,但新招在於評價與信用,譬如原本C2C的銷售在缺乏評價與第三方支付之前是難以信任的,但因為有了評價、信用以及第三方的協助下,得以將過往缺乏信任的斷點銜接起來,譬如以往不敢隨便上人家的車、進人家房間,但因為評價與信任,所以打破這層顧慮。

3.行動、數據的推波助瀾

技術是否到位,始終是一項科技能否到爆發點的關鍵,業務跑得太早,就像以往微軟的平板、蘋果的PDA一樣,無法成功。但在行動定位精確、數據運算快速下,搜尋、比較、互動都比以往成本更低也更快速。


什麼樣的模式會成功呢?
我覺得是不用靠單一供給者提供服務的公司,譬如不是只有公司自己提供服務,而是靠涵蓋其他第三方或是客戶跟客戶之間提供服務的模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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