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網友XMY介紹了一個人,我才知道原來現在有這號人物,年紀輕輕就獨立出來從事財務顧問、投資講座與代操業務。
跟其他機構不同的是他單純以自己的名字作為公司名稱。
看了一些相關文章,說起來有點狂妄,但是另外一方面也突顯出他的自信。
這讓我想到,國外很多公司都是XXX & co. 或是 XXX, OOO, & MMM Co.
不少公司都是用創辦人自己的名字作為公司名稱,無論是JP morgan或是高盛都是如此。
不過國內似乎就比較含蓄,頂多在公司名字包含了自己名字當中的其中一個字...
從時代雜誌上面就可以看到,從網路新時代開始後,個人越來越有機會創造自己的品牌。
也越來越多人可以靠著這種模式向其他人突顯自己的優勢。
XMY給我的投影片第一張就是他自己的帥照,也表示他對自己的分析相當有自信,也表示負責。
我對這種作法,並不會排斥,反而覺得相當肯定!
這陣子有某家超級外商財富管理的業務人員來找我,基本上是看種我們公司的部位。
跟他閒聊過後,發覺他能夠做到那樣的位置也不簡單,後面的人脈跟資金都要夠充裕...
市場上超級理專很多,但是像他那樣有辦法把客戶抓著整個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的卻很少。
我相信他在經營客戶上下了很多工夫...
跟他談論的過程當中,我發現很多行銷的學問他都用上了,但是卻不會讓客戶覺得不自在。
可惜是小弟工作的原因,不適合公開自己的名字。
否則我也覺得以自己的名字當作品牌,把自己當成商品向他人推薦,其實是很不錯的事情。
我看過一本書,上面寫說其實每個人都是推銷員。
因為每個人都有責任,需要把最好的商品----自己,給推銷給他人。
之前google剛出來的時候,我們常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上去輸入自己的名字,看看自己的熱門程度。
一開始當然是只有過去參加的社團名單,或是入取榜單上面才會出現自己的名字。
現在我在google上面輸入我部落格的相關資訊,基本上相關搜尋還真不少。
不過我也希望未來能夠用自己的名字取代它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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